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一輛車和一輛摩托車在2019年10月在淡濱尼2道一帶相撞,騎士手腕骨折,這名父親David Ong在2020年9月在庭上承認自己就是肇禍司機。
他稱自己是因長時間工作所造成的疲累和疏忽而造成意外,在魯莽行事危害他人性命或安全,造成他人受重傷的罪名下,被判入獄五天,並且禁止駕駛兩年。他早已完成服刑。
但就在今年4月,警方得知肇禍車上的行車記錄器錄下David Ong和他女兒Audrey Ong Hui Ling的對話;David Ong當時告訴女兒,他會為她頂罪。
副檢察官指出,案件經過檢討之後證實,David Ong根本不是肇禍司機,而是為了保護女兒免受起訴而向警方撒謊。
副檢察官懇求法院撤銷對他的裁決,他因此受懲罰已是「嚴重不公」,倘若受害者針對肇禍司機展開民事訴訟,可能會導致進一步的不公。
她也指出,David Ong為他人頂罪的行為妨礙了司法公正。
《8視界新聞網》已向警方和總檢察署發出詢問,了解他們是否已對或將對這對父女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