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星洲網報道,27歲死者何美錂生前在當地一家電腦公司上班,三個月前與同年齡的被告賴家倫(譯音)在網上認識並於9月25日見面。
被告當天開車到武來岸美麗花園的一間住家接何美錂,何美錂自此之後再也沒出現。兩天後,何美錂的屍體在雪州士毛月河水壩地區被發現,事後警方迅速將被告逮捕。
據了解,被告曾向何美錂家屬勒索4萬令吉(約1萬2310新元)贖金,經談判後贖金減至2萬令吉(約6155新元),不過據悉當時女子早已遭毒手。
根據控狀,被告牴觸1961年綁架法令及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案件將在11月17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