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陈笃生医院疏忽致死母亲 高庭驳回男子80万元索赔

2022-10-13     月泓     6879

指控陈笃生医院疏忽致死母亲 高庭驳回男子80万元索赔 一名男子指控陈笃生医院的三名医生疏忽导致他的母亲死亡,而将院方和医生告上法庭,索赔80万元,高等法庭裁定男子败诉。

案情显示,原告 Chia Soo Kiang 的74岁母亲Tan Yaw Lan因为发烧不退,而在2018年4月到陈笃生医院急诊部求诊。实习护士帮助她淋浴时,她因心脏骤停而昏倒。他的母亲大约三个星期后、于2018年5月13日因并发症身亡。

老妇的家人指责医生误诊,也没有及时为老妇急救。

高庭法官朱汉德今天(13日)在书面判词中指出,原告的指控“严重缺乏证据”,不仅被治疗他母亲的医生和护士驳斥,也被他自己的专家证人驳斥。

48岁的原告称,如果医生没有疏于对母亲的照顾,她的死亡是可以避免的。他要求医院和被控医生对此作出赔偿,包括母亲遭受的痛苦和折磨、过早死亡、承受的不适感以及之后的死亡。

原告指其中一名医生在没有通知病人或征求她或亲属的同意下,暂停了死者原来的心脏疾病医药,作为其中的治疗方案。 他也指院方在不顾病人亲属的反对下,替母亲淋浴;母亲昏倒后,院方也未及时替她施救。此外,他也指控院方在急诊室为母亲作出错误的诊断。

法官:医生诊断无误 指控没根据 法官在起书面判词说,死者过去的病史显示,她患有包括糖尿病、高血压、心力衰竭、缺血性性心脏病、慢性肾病和贫血等。她在2018年4月20日因发烧、咳嗽和疲累被送进陈笃生医院。

法官裁定被告没有理由将原告的母亲送往加护病房或高依赖病房,并正确诊断她患有不明来源的败血症。

至于药物的改变,法官指出,这与病人的诊断或她在淋浴时昏倒无关。在换药后,病人仍意识警觉。替死者淋浴的实习护士在供证时表示,病人当时也同意淋浴。

法官也表示,医生虽然需要检查病人是否对药物过敏,但他们没有义务询问病人是否同意特定药物。

至于院方在病人倒下后慢于施救的指控,法官表示这“也是没有根据的”。法官指出,病人倒下后仍在呼吸,将她转移到与施救设备相连的病床上是正确的做法,因为浴室不是施救的安全场所。

法官下令稍后审理诉讼和听证会的费用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