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些時候,馬國政府接納白礁主權案法律審查特別委員會的建議,決定繼續在聯合國國際法院採取行動,聲索白礁主權。
我國外交部發言人答覆媒體詢問時說,在2008年,國際法院在白礁島、中岩礁和南礁的主權案中,將白礁島的主權判給新加坡。 法院作出裁決後,新馬兩國都公開宣布接受並遵守法院的最終裁決。
在2017年,馬國提出申請,要求國際法院解釋2008年的判決,不過,在2018 年撤回有關請求。根據《法院規約》,在國際法院院2008年判決日期10年後,也就是2018年5月之後,不得提出修改申請。
我國外交部發言人說,由於沒有獲得詳細資料,所以無法對馬國的最新意願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