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蔡姓大馬留台女大學生遭男網友勒斃案,引起大馬網民不滿,甚至有人提出要求將嫌犯引渡馬來西亞審理,執業律師顏炳壽指出,這是不能夠,也是不可能的。
他說,首先,要考量的是實際的難度。當案件發生在其他國家,那就不在大馬的調查範圍。
」加上其他國家的法律舉證要求不一樣,那裡搜集到的證據不一定能夠在這裡用得上,還有傳召證人、翻譯的難度。」
「只有一些情況下可以引渡犯人,那就是如果牽涉到馬來西亞人、馬來西亞的資產,尤其跟貪腐有關的法律,比如劉特佐,因為犯人是馬來西亞人。」
國際法不允許 他指出,但這起案件的犯人是台灣人,所以不能引渡來馬受審。而且,在引渡法上,國際公約闡明:「如果要從刑罰比較輕的國家引渡犯人到刑罰比較重的國家,那也是不可以的」。
顏炳壽是馬華遠景研究中心聯合主席也是馬華居鑾區會主席。他昨晚在其「法律GPS」面子書專頁,針對「大馬女大生遭勒死案」,發表如此看法。
台灣廢死處第一階段 針對嫌犯會否被處以死刑,顏炳壽表示,目前台灣落實廢除死刑處於第一階段,即廢除強制死刑,這意味著法官可以決定是否要判死刑。
他說,但在台灣,要判處一個犯者死刑,門檻是很高的。只要犯者自首、懺悔、還可以被教化(還有得救),就可以逃過死刑。很多人因此批評台灣在處理兇殺案過於包容,過於人性化。
此外,顏炳壽也希望各網紅要特別注意自己的安全,以免受到心態不良的崇拜者迫害。
「像這次不幸的死者,認識嫌犯沒多久就單獨相處,太不注意自己的安全了,各位女網紅要引以為鑑,當然,男網紅也會遇到變態的,也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