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訊)男子和已婚女同事有染,對方丈夫發現姦情,雙方相約攤牌,持刀互砍,兩敗俱傷惹官司。
根據案情,丈夫姚飛(26歲)懷疑妻子蔡明(26歲)與被告周志軍(42歲)有染,丈夫逼問下,妻子承認與被告已相好近半年。
為夫者姚飛氣急敗壞,約被告出來對質,被告起初擔心起衝突拒絕,但蔡明勸說會友好解決,因此於上個月2日晚8時許赴約。為防萬一,被告特地準備一把20公分的切肉刀,藏在衣服;同樣,為夫者也帶了一把菜刀和兩把水果刀赴約。
三人在後港1道第103座組屋樓下見面,為夫者怒火中燒,掏出菜刀邊追邊沖被告大喊:「你毀了我的家庭,你還有良心嗎!」他追被告到泊車場時突然跌倒,菜刀脫手,被告順勢撿起,也掏出自備的菜刀,朝對方猛砍,二人隨即扭打在一起。
被告在組屋樓下被警方問話。(檔案照)
蔡明見狀攔著丈夫,讓被告快跑,2樓居民看到後報警。被告在2月4日遭還押。
為夫者事後到盛港綜合醫院治療,右肩肌肉有4厘米的刺傷,右腳踝、背部以及右食指均被劃破,住院3天,病假17天,而被告只受輕傷。
被告面對持武器傷人的控狀,昨日透過視像系統(video-link)受審。
法官表示,針對被告的求情,理解被告養家的難處,但斥責他見受害者跌倒後,非但沒逃跑,反而撿起菜刀砍傷對方,造成對方多處受傷。
法官也說,被告持刀赴約,顯示出報復動機,被告應該慶幸沒在持攻擊性武器罪名下被指控,否則還將面對鞭刑。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9個月2周。(人名譯音)
被告周志軍。(警方照片)
丈夫因涉及持刀也惹官司,案件將在4月21日過堂。
法官希望被告能在獄中好好表現,不再用暴力解決問題,案中丈夫也會為他的過錯得到法律制裁。
被告求情時也表示後悔和自責,也不希望自己的過錯導致兒子上不了大學,承諾在獄中會好好改過。
《新明日報》記者走訪現場時,不少居民仍對事件記憶猶新。阿里(50歲,行政人員)受訪時透露,他在案發當晚聽見樓下傳來喊叫聲,查看時警方已經到來。
「他們叫被告跪下,再把他的刀踢走,被告並沒有反抗。」本報之前報道,有目擊者張先生表示,案發時的情況混亂,被告砍傷案中的丈夫後,曾逃得不見蹤影。
據觀察,停車場途經走廊,一直到公園連道都留下了血跡,全程約有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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