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晚上9點55分,新加坡警方接到報警,蒙巴頓路865號的一個商業單位發生了搶劫案。
據受害者描述,一名男性和一名少年用槍威脅了自己,並拿走了900新幣的現金。由於受害人大聲呼救,他們匆忙逃離,還把作案工具遺留在了現場...
警察發現,該槍枝其實是槍型打火機...
圖源:SPF官網
根據監控,警方很快確定了二人的身份,並抓捕了二人。據悉,少年不過14歲,男子36歲,兩人是朋友關係。
跟進調查後,兩人還在10月15日凌晨12點30分參與了另一起盜竊案件,在該事件中,兩人偷走了兩塊手錶、一條項鍊和一個包包。
根據新加坡刑法,在晚上7點到早上7點之間搶劫,一經定罪,犯罪可判處3年以上14年一下的有期徒刑,並鞭刑12下以上。
二人於10月17日以搶劫罪被控上法庭。
編輯: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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