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本地男子在新捷運擔任高級工程師期間收受至少3萬5655元的賄金,今天(19日)被控上法庭。
貪污調查局的文告說,46歲的被告陳訓義在2020年到2021年期間接受賄賂,幫助行賄公司獲得新捷運的工程項目合約,共面對14項控狀。
涉嫌行賄的三家公司老闆和董事也被提控,各面對三項控狀。其中一家公司老闆、59歲的博明財也向另一名新捷運高級工程師劉潤輝行賄,面對多三項控狀。
文告說,60歲的劉潤輝已在今年6月1日被控三項控狀。
另一家行賄公司的董事和助理銷售經理也在同一天被控八項控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