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部:身兼司機員工若工作逾六小時 須先休息才開車
人力部:身兼司機員工若工作逾六小時 須先休息才開車
身兼司機的員工若工作6小時以上 需先休息半小時才能駕駛羅厘
人力部將在明年一月之前,規定身兼司機的員工如果在工作場所工作6個小時以上,在駕駛羅厘載送員工之前,必須有至少半小時的休息時間。記者謝詩盈報道。
人力部將在明年一月之前,規定身兼司機的員工如果在工作場所工作六個小時以上,在駕駛羅厘載送員工之前,必須有至少半小時的休息時間。
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碹今早參觀本地一家建築和機械公司時也宣布,凡是羅厘后座載有員工,僱主就必須指定一名跟車員,確保司機適合駕駛,並在開車時保持警戒性。
此外,為改善員工的福利,陸路交通管理局在人力部的支持下,將強制規定所有載送員工的羅厘,必須在所有非密封的部分安裝遮雨的篷布,其中至少一側必須是透明篷布,以確保司機和乘客的安全。
交通部在徵詢業界的意見後,將分階段落實這項規定。其中,新註冊的羅厘必須從明年一月起安裝篷布。而現有的羅厘和大型羅厘則需分別在明年7月以及後年1月開始,安裝篷布。
另外,交通警察正同業界和專家緊密合作,研究如何以最實際和有效的做法,逐步針對最高載重量介於3500公斤到1萬2000公斤的羅厘安裝限速器的規定。交警將在稍後公布更多細節。
轉載請註明來源:獅城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