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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很虛幻!
但總有人相信!
一名新加坡屌絲男子只有20塊錢,還冒用他人帥照在網上裝土豪,女網友跟他見面後發現他在網上冒用他人照片,女網友想要離開,他竟動粗...用強。
(圖:來源自網絡)
Joss(化名)通過聊天軟體認識28歲的Fiona(化名),帳號用了一張網上找的陌生男子照片,並謊稱他是一名工程師。
實際上,他在新加坡洲際酒店擔任客房服務員。
Joss用假身份多次發信息給Fiona,出價2000元要她陪他。Fiona知道Joss是要約她發生關係,起初拒絕,但繼續跟他保持聯絡。
過了幾天,Joss提高價碼至2500元,稱他想念她、喜歡她、會對她好。
而Fiona是因為他的頭像和信息給她留下好印象而答應與他見面。
(圖:來源自網絡)
一天,兩人約在晚上見面,Fiona發信息給Joss詢問付款事宜,Joss謊稱不知道怎麼用銀行轉帳,會用現金支付。
而實際上Joss銀行戶口當時只有22.70元。
當兩人在地鐵站見面,Fiona說Joss長得跟照片不一樣,但Joss否認。他們在凌晨1點左右到Joss的住家。
Fiona知道他們即將發生關係,但當她要求他付款時,他沒有回覆,她就表示想要回家。
不過,Joss拒絕讓她離開,Fiona說要報警,但Joss威脅她,如果她報警,他就會告訴警方她賣淫。
Joss之後將她壓倒在床上,導致她的頭部兩次撞牆。他之後還掐了Fiona的脖子,向她的額頭揮拳,接著強上了Fiona。
(圖:來源自網絡)
Fiona不斷的求饒,最後感到無助才「妥協」。
Joss送她離開前還警告,如果報警就在警察局見。
Fiona之後報警,Joss同天在工作場所被捕。
根據心理衛生學院的心理醫生鑑定,Joss干案時沒有精神問題,精神正常。
最終,Joss被判坐牢12年和鞭刑12下。
根據新加坡法令,強姦和為了強姦蓄意傷人的最高刑罰是監禁8至20年,外加至少12下鞭刑。
(圖:來源自網絡)
渣男滿地走!
見縫就鑽,防不勝防!
傻妹紙別太相信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