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通说
如果李先生知道自己的“精虫上脑”,需要用12年的自由做代价,或许就不会那么冲动了!
通过网络邂逅一场浪漫的恋情或者一场刺激的一夜情是不少人在网上交友的真实目的。但是两个完全陌生的人通过网络一线牵来寻求刺激,那么就会体验到刺激和危险并存……
今天万事通要讲述的这个故事的两位主人公是在网上相识,本来相谈甚欢的俩人,最后却闹得一个被强奸、一个被判刑的结局!
32岁中国男网上结识女网友
出2500新元要和对方发生关系
在新加坡当酒店客房服务员的李先生,2018年5月通过社交网络结识了28岁的刘女士。
俩人几乎天天通过网络聊天,相谈甚欢。 直到有一天李先生表示自己愿意开价2000新元让刘女士“陪”他。 当刘女士搞清楚这个“陪”的真正含义后,表示自己又不是妓女,果断拒绝了李先生。
按理说,故事到这就应该完结了,但是拒绝了李先生过分请求的刘女士并没有跟李先生断了联系,俩人还是继续聊天,这让李先生不肯放弃,并且告诉刘女士自己很喜欢她,愿意加价到2500!
见面后俩人没谈拢
男的选择“霸王硬上弓”
2018年6月8日,刘女士接受了李先生的邀请,答应了见面,但是刘女士给自己留了一手,她告诉李先生,如果自己见面后改变了主意,希望李先生能尊重她的决定。李先生答应了刘女士,并承诺俩人发生关系的时候会佩戴保险套。
于是俩人当晚约在某地铁站附近见面,刘女士一看到李先生就发现“货不对板”, 指李先生和头像的照片长得不一样,但是李先生并不承认自己用了假照片。
就这样,刘女士还是跟着李先生到了李先生的家中,因为没有经济能力租下一整套房子,李先生还是和别人合租的房子。
到了李先生的房间后 ,刘女士就开始跟李先生要钱,但是李先生并没有要拿钱出来的意思, 这个时候刘女士想叫车回家了。但是李先生不肯这么轻易放走她。刘女士发现李先生不肯放她走就恐吓他说要报警,但是李先生不吃这一套,反过来恐吓刘女士说他也会报警,举报刘小姐卖淫。
随后,李先生将刘女士压在床上,因为动作粗鲁,刘女士的头两度撞在墙上,李先生还掐住刘女士的脖子,拳打刘女士后强奸了她……
第一次强奸后,刘女士要求李先生放了她,但是李先生却说完事儿后才能放刘女士走,于是第二次强奸了刘女士。两次强奸的过程中,李先生都戴了保险套。不过事后验伤结果显示刘女士脖子上有12公分长、10公分高的淤青。
冲动是魔鬼
男方被判坐牢12年鞭打12下
但是事后刘女士还是觉得非常恶心,到浴室去清洗了。之后李先生坚持送刘女士下楼,还威胁刘女士如果报警,俩人就在警局见面,刘女士搭乘计程车离开后,并没有按照李先生的要求将自己的位置信息分享给他,而是选择了报警。
当警察在李先生工作的酒店逮捕李先生的时候,他的银行卡里只有22新元,警方调查发现,李先生在网上用的是假名、假头像就连职业也是假的。
最终李先生因为暴力强奸,被判坐牢12年鞭打12下。尽管李先生的代表律师表示,刘女士受伤并不严重,只是皮外伤,李先生也有给刘女士钱的打算,甚至尝试跟同事借钱,希望能减刑一年。但是并没有申请减刑成功。 而李先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也感到了后悔,在法庭上跟法官表示,当时冲动做错了事伤害了刘女士,希望跟刘女士和她的家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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