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投資移民Global Investor Program(GIP)是由新加坡經濟發展局推出的一項投資移民計劃,讓具備豐富經商經驗,並有意通過新加坡擴展國際業務的企業創始人,通過該計劃申辦新加坡永久居留權,申辦人的配偶及未婚子女(21周歲以下)可以作為附屬申請人同時通過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獲得永久居留權。
簽證類型:一步到位獲移民身份
項目優勢
極低稅率:利於稅務規劃;
精英雙語教育:中西結合,雙語教育;
身份便利:可享全球多國免簽;
福利健全:社會福利優厚健全;
漢語通行:華人世界無語言障礙;
貿易跳板:世界市場,機遇多多;
法制健全:完善法律保證資金安全;
通過GIP申請新加坡永久居民,需要符合以下準則:
資深企業主 – 方案A、B 或 C
a) 您必須擁有不少於3年的創業、經商經歷; 以及
b) 您所經營的公司最近一年的營業額必須達到不少於新幣3億元,並且最近3年的年均營業額必須達到不少於新幣2億元; 以及
c) 如果您的公司屬於私人所有,您必須持有至少30%的股權; 以及
d) 該公司必須屬於指定行業列表中至少一項商業領域。
下一代企業主 – 方案A、B 或 C
a) 您的直系家族必須持有您申報本計劃的公司不少於30%的股份,或是股東; 以及
b) 該公司最近一年的營業額必須達到至少新幣5億元,並且最近3年的年均營業額必須達到至少新幣5億元; 以及
c) 您必須是該公司的管理層 (例如:高管、董事會成員); 以及
d) 該公司必須屬於指定行業列表中至少一項商業領域。
快速增長企業創始人 – 方案A、B 或 C
a) 您必須是一家估值不少於新幣5億元的公司的創始人及個人股東之一; 以及
b) 該公司必須由的風險投資公司或私募股權公司投資; 以及
c) 該公司必須屬於指定行業列表中至少一項商業領域。
家族理財辦公室負責人 – 方案C
a)您必須擁有不少於五年的創業、投資或管理經歷; 以及
b)您必須擁有不少於新幣2億元的可投資資產凈額。
(備註:可投資資產凈額包括除房地產的所有金融資產,如銀行存款、資本市場產品、集體投資計劃、人壽保險保單及其他投資產品所繳的保費。)
投資方案
方案A 投資不少於新幣250萬元建立新的商業實體或擴大現有的業務營運。
投資方案A評估標準:
1)方案A申請人必須提交一份詳細的5年商業或投資計劃書。其內容須依據申請書表格B中所列出的項目,包括預計就業人數、年度商業經費支出以及相關財務數據。評估範圍將包括該計劃書的可行性、您在該公司的職責範圍、其公司的商務活動以及相應所創造的本地就業機會。以及
2)您必須持有該公司至少30%的股權並且是該公司管理層的一員(例如:高管、董事會);以及
3)該公司必須屬於指定行業列表中至少一項商業領域。(不能從事建築商 / 開發商 / 4S 店)
方案B 投資不少於新幣250萬元於主要投資新加坡企業的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基金。
投資方案B評估標準:
1)方案B評估範圍將包括5年內商業計劃的可行性、您在該公司的職責範圍、其公司的商務活動、相應所創造的本地就業機會以及年度商業經費支出等。
方案C 投資不少於新幣250萬元於一家成立於新加坡的新或現有單一家族理財辦公室。該辦公室必須管理不少於新幣2億元的資產。
投資方案C評估標準:
3)方案C申請人必須提交一份詳細的5年商業計劃書。其內容須依據申請書表格B中所列出的項目,包括相應的預計就業人數,以及年度財務預測。該計劃書必須註明您在單一家族理財室中的職能以及資產配置及投資策略,包括資產類別、投資行業和地理區域等
移民辦理流程
免費資格評估
準備全部材料,遞交申請
參加新加坡經濟發展局安排的面試
收到移民局頒發的原則批准函, 6個月內完成投資
落實申請表格上所承諾的投資後,必須把有關的證明文件,例如股票證書,銀行對帳單等,交給EDB保管5年
新加坡經濟發展局確認投資證明文件,新加坡移民局頒發最終批准函
1年內登陸辦理相關手續,激活新加坡永居身份
*目前平均辦理周期約1年,具體周期以實際辦理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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