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現年43歲的Ummi Kalsum Ali在庭上承認六項指控,包括蓄意嚴重傷人、數個月未按時支付女傭的月薪以及一再忽視為其提供及時和充分的醫療護理和治療。其他十項控狀在下判時一併考慮。
女傭全身上下被打 前臂被燙傷 現年51歲的印度尼西亞籍女傭Sugiyem Samad Radimah自2019年8月開始為Ummi打工,期間Ummi一家曾因房子裝修短暫搬到馬來西亞。
2020年初,Ummi回返新加坡後,沒收了女傭手機並在廚房安裝閉路電視攝像頭監視女傭。
同年4月即我國進入阻斷措施期間,Ummi開始虐待女傭。她不滿女傭不戴頭巾便反覆打女傭的臉龐和耳朵,甚至揮拳毆打女傭耳朵直至對方左耳腫脹、變硬及畸形。
同時,她也多次用拳頭打女傭的眼睛。女傭曾試圖用手遮擋,但Ummi將女傭的一隻手拉下,繼續毆打。 Ummi 還使用衣架、手機等不同工具打女傭的手、肩膀和背部。
當女傭因此跌倒在地上,Ummi將她拉起繼續用拳頭和衣架毆打其眼部,致使衣架斷裂。 這次事件造成女傭右眼失明。
拒絕看醫請求 認為女傭撒謊 事件發生幾天後,女傭要求看醫生。但是,Ummi 拒絕請求並稱如果女傭離開家就不可以再回去。她也拒絕女傭提出她一同前往的請求。
閉路電視畫面顯示,女傭因右眼看不見,走動時需觸摸牆壁和地板。
有一次,女傭因失明不小心燙壞衣服後,Ummi 反覆用熱熨斗燙女傭手臂。女傭因害怕而沒有尖叫或逃開。
將女傭拋棄在機場 儘管被虐打,女傭仍盡力完成所有家務。 到了2020年9月,她已雙目失明。同 年 10 月下旬,Ummi 給女傭6000元現金後,將坐在輪椅的她推到樟宜機場並交給地勤人員後離開。女傭需自行找尋回家的路。
女傭在到達印尼雅加達轉機時,不得不請工作人員聯繫她朋友的兒子從三寶壟機場接她。直到回到三寶壟後,她的傷勢才被發現。為協助調查,在回到新加坡之前她並未接受任何治療。
女傭的體重也從原本的76公斤下跌到52公斤,足足減了24公斤。
據悉,女傭在陳篤生醫院接受雷射手術,但由於傷勢過於嚴重,無法挽回視力。
在判刑時,法官表示,女傭Sugiyem受到「侮辱和有辱人格的懲罰」以致失明。他說,更糟糕的是,被告Ummi對其行為沒有悔意,她原本指示律師說女傭沒有瞎,因為她還可以在家裡走動。因此,法官判處被告監禁十年和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