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一家汇款公司因为没有向当局提呈可疑交易报告,被控上法庭。
警方发表文告说,这家公司在去年2月26日到3月30日,共三次为一名53岁妇女提供汇款到海外的服务,总额达2万6600多元。
调查显示,公司没有根据合理的作业方式,尽早向当局呈报可疑交易,而有合理的根据显示,这名妇女是代表另一人将犯罪所得汇出国外。
涉案的妇女也被控洗钱罪名。
在我国法律下,任何人没向当局呈报可疑交易的罪名如果成立,可被判罚款高达25万元和监禁长达3年。如果涉案者不是个人,罚款额则则高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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