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發布文告說,這七男一女涉嫌在前年10月到今年4月間,在不同時間和地點犯下偷窺罪。
其中一名39歲的女嫌犯,是一名79歲老翁的看護。她涉嫌在今年4月18日和22日,在替受害人洗澡時,拍下他的照片,還將照片傳給他人。嫌犯將因此被控另外三項散播私密照片的罪狀。另外三名男嫌犯則分別涉嫌在烏節路一家食閣,以及高文和港灣地鐵站偷拍受害人裙底。
其餘四名男嫌犯則涉嫌在不同的住宅單位內,偷拍受害人如廁或洗澡。
偷窺罪名一旦罪成,犯案者可能面對長達兩年監禁、罰款或鞭刑,或是任何組合的刑罰。
散播或威脅散播私密照片或視頻者則可能面對長達五年監禁、罰款或鞭刑,或任何組合的刑罰。如果受害者是弱勢人士,法庭可判處的最高刑罰將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