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歲新加坡男
謊稱自己是律師
騙取10人8萬多新幣
還拖欠員工薪水
被判坐牢50個月以及罰款760新幣
他沒繳交罰款
以坐牢4周取代
據新聞報道
男子在橋北路一帶
設立Growportunity Consulting公司
網上登廣告自稱是律師事務所
聘請了四名員工
處理行政事務和網絡營銷
騙陪讀媽媽:
幫對方的兒子申請長期探訪准證
騙偷拍案被告的母親:
支付了5000新幣「保護費」
和3萬新幣「登報道歉費」
來源:新明日報
被告曾在假釋幾個月後再次犯案
由於違反假釋令
法官下判時令被告多坐386日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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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參考 /聯合早報,新明日報,8視界,網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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