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22年前十個月共有40人在工傷事故中死亡,超越去年全年的工傷死亡人數。為了加強管理層的管制和監督,人力部針對公司總裁和董事制定的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守則已從今年10月31日起正式生效。鑒於越來越多的外國人來新加坡工作或設立公司,對於新加坡的《工傷賠償法》(Work Injury Compensation Act) 還是非常有必要了解一下的,保護自己的同時也能保護好公司的員工。
在新加坡,如果雇員因工受傷或者患有疾病,都可根據《工傷賠償法》向僱主提出索賠。身為僱主,無論是誰的錯,即使雇員已不再為該公司服務,只要在意外或疾病確診1年內,都有責任賠償雇員。不過該法案有賠付上限,如果傷者想要更多的賠償,也可以自行聘請律師按普通法起訴。相對而言,通過《工傷賠償法》獲取索賠更加方便快捷。
工傷賠償法
只需證明傷勢是因工作而起
賠償數額有上限,算法根據年齡、平均月收入和醫療鑑定永久傷殘的百分比
無須聘請律師,人力部MOM會協助傷者獲得賠償
普通法
必須證明工傷事故和傷勢是因僱主或第三方造成的
賠償額沒有頂限,但必須在法庭上辯解應得的數額
可能需要聘請律師,人力部MOM不會參與法庭程序
PART.1
適用人群
《工傷賠償法》適用於所有與僱主簽訂「僱傭合約」或 「學習合約」的雇員,無論工資等級。
不包括自僱人士,獨立承包商,女傭,新加坡武裝部隊的任何成員,和新加坡警察、民防、中央肅毒局、監獄署的制服人員。
PART.2
工傷保險
僱主必須依法侓規定為每個從事體力勞動雇員和月收入≤$2,600的非體力勞動雇員購買工傷賠償保險。雇員在向人力部申請或續簽工作準證時,需要提交保險公司的名稱,保單號,保單生效和失效日期。
對於月收入高於$2,600的非體力勞動雇員,雖然沒有法律強制僱主購買該保險,但是在有效索賠的情況下,無保險的僱主仍需要對其員工的工傷負責,即需要自己支付賠償款。所以小編這裡建議僱主應該為所有的雇員都購買相應的工傷保險。
PART.3
工傷定義
雇員在乘坐公司車輛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意外,車輛並非公共運輸工具。如果意外發生在私家車或者公共運輸工具則不算工傷。
工作過程中為了工作目的發生交通意外,例如從辦公地點到另一地點開會,不論乘坐何種交通工具。但是如果中途去辦理私事時發生意外則不算工傷。
雇員由新加坡僱主聘用,受僱期間出差或派駐海外工作時受傷。
雇員在與工作相關的爭鬥而受傷,但是雇員本身是受害者, 並且沒有參與到打鬥,或是出於自我防衛、或受命調解爭鬥、或為了維護生命/財產或維護法律和秩序而受傷。
海員在新加坡註冊船隻上工作時受工傷,無論船隻當時停泊在哪個國家。
如果雇員受傷是因其酗酒而致,或服用非醫生出具處方的藥物所致,或故意自傷,或故意讓傷勢更嚴重都不符合工傷賠償的條件。
PART.4
賠償項目
醫藥費
所有的醫藥費用,包括醫療諮詢,物理治療,藥品和職業與語言治療費用等
賠付額度最高為$45,000或者從工傷事故發生起1年內,視何者為先
如果沒有購買保險,僱主需要自行支付
病假工資
全月薪:門診病假14天和住院病假60天
2/3月薪:門診病假第15天至1年和住院病假第61天至1年
月薪為事故發生日期前12個月內平均月收入,包括加班費、餐補、花紅以及所有其他補助,但不包括僱主應繳的公積金部分,交通旅行補助和報銷
僱主支付病假工資不應遲於員工下一個發薪日
永久傷殘賠償
當傷勢或疾病對雇員的工作能力產生了永久性影響時,需要支付給雇員永久傷殘賠償
應付賠償金額 = 雇員的平均月收入 X 年齡係數 X 永久傷殘百分比
年齡係數有一個詳細的參照表格
永久傷殘百分比(%PI)是醫生在雇員病情穩定後,根據《外傷和職業勞工賠償評估指南》(GATIOD)的準則所作出的評估
如果傷殘雇員完全無行為能力,即%PI=100% ,賠償額另加25%
賠償金額最高為$289,000 X %PI,最低為$97,000 X %PI
死亡賠償
如果傷勢或疾病導致雇員死亡,需要支付給家人的賠償
應付賠償金額 = 雇員的平均月收入 X 年齡係數
賠償金額最高為$225,000,最低為$76,000
舉例一:
年齡40歲,年齡係數為142,平均月入額$3,000,因為工傷意外失去左手拇指指骨,%PI為20%
永久傷殘賠付額 = $3,000 X 142 X 20% = $426,000 X 20%,超過了賠償上限$289,000 x %PI 所以最終賠償額為$289,000 x 20% = $57,800
舉例二:
年齡40歲,年齡係數為142,平均月入額$3,000,因為工傷意外失去雙腿,%PI為100%
永久傷殘賠付額 = $289,000 x (100%+25%) = $361,250
舉例三:
年齡40歲,年齡係數為142,平均月入額$3,000,因為工傷意外過失 死亡賠付額 = $3,000 X 142 = $426,000, 超過賠償上限 $225,000 所以家人最終可以得到的賠付額為:$2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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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PART.5
事故上報
根據《工傷賠償法》規定,在以下情形發生時,僱主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事故上報給人力部:
雇員因工死亡:事故當日郵件通知MOM,事故發生10天內在MOM官網上提交事故報告。
其他非致死工傷或疾病:僱主得知事故或收到疾病診斷書的10天內在MOM官網上提交事故報告。 從2020年9月1日起,僱主必須向人力部報告所有與工作相關的病假(無論病假天數如何)或減輕的職務。
PART.6
索賠流程
在收到人力部簽發的評估報告後,如無異議,僱主或保險公司必須要在評估發出21天之內支付賠償金額,延遲付款賠償可能需要支付利息。
如有任何一方(雇員,僱主或保險公司)對評估有異議,必須要在評估通知發出後14天之內通知人力部上訴。異議方必須出示支持文件以證實他的異議。如果異議仍未解決,該案件將在助理勞工司(工傷賠償)出席的聽證前會議進行審理。
如任何一方對醫生所評估的永久傷殘百分比提出異議:雇員將由工傷賠償醫藥局委任的委員進行重新評估。異議方應支付醫藥局重新二次評估費用($357)以及其它必要的檢查費用。如未及時支付,異議將被取消。並且醫藥局的決定為最終決定,不得再上訴。
一旦所有異議得到解決之後,人力部將簽發命令要求僱主或保險公司在命令下達的21天之內支付賠償金額。
PART.7
罪行處罰
未能在法定時間內向人力部上報需報告的事故:
初犯 - 罰款最高$5,000;
再犯或累犯 - 罰款最高$10,000及/或監禁最多6個月
未能為必要的雇員購買足夠工傷賠償保險:
罰款最高$10,000 及/或監禁最多12個月
未能支付工傷賠償:
罰款最高$10,000 及/或監禁最多12個月
提供虛報資料,故意阻撓或拖延人力部勞工司或調查員行使其權力和職責:
罰款最高$5,000及/或監禁最多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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