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明年1月起,消費者在新加坡使用旅遊安排服務時,必須繳交消費稅。這包括海外交通和住宿安排,以及旅遊保險。
新加坡副總理兼財政部長黃循財說,目前,當局是以住宿和交通安排的地點為依據,來決定有關服務安排是否需要收取消費稅。例如:消費者預定的住宿如果在新加坡,對方就須繳付消費稅。如果住宿地點是國外,那就無需承擔消費稅。
「現有做法無法準確反映旅行安排服務的消費地點。事實上,這類服務是由新加坡的消費者在預訂時消費的,而不是在旅遊地點消費。」
他透露,從明年1月1日起,新加坡將根據預訂服務的消費者和最終獲取有關服務的消費者的所在定,來決定他們是否需要繳付消費稅。例如:獲取服務的消費者如果來自新加坡,他們就必須按標準稅率繳交消費稅。
黃循財前日在新加坡國會進行《消費稅修正案》二讀時,作出上述透露。
新加坡消費者使用旅行安排服務時,須按標準稅率繳交消費稅。旅行安排服務包括預訂酒店、火車和航班等國際住宿和交通安排,以及旅遊保險等。凡使用這類服務的新加坡消費者,日後都須支付消費稅。
針對新安排,黃循財說,新加坡將更新旅行安排服務的消費稅處理方法,這會確保新加坡和海外供應商提供旅行安排服務時,在消費稅處理方法上一致。」
另外,外國旅客日後來新加坡時,如果使用新加坡的旅行安排服務,也須支付消費稅。
黃循財在總結辯論時也說,新加坡在醫療、建屋、支持弱勢群體,以及加強社會契約等方面的開支會越來越大。這些方面的需求不會因為全球經濟局勢而變得不那麼緊迫;反之,新加坡必須著手填補這個開支缺口,才能確保有足夠資源資助新加坡人所需的項目。
因此,新加坡選擇不延後上調消費稅,而是通過定心與援助配套,協助大部分新加坡家庭抵消至少5年的額外消費稅負擔。
與此同時,隨著旅遊業逐步恢復,新加坡向外籍人士和旅客徵收的消費稅額也會增加。黃循財說,只要按照設計的系統進行,該些人士以及富人的稅收額就會流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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