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到2021年之間,政府機構和市鎮理事會分別接到2400起在政府組屋和1700起在私人住宅飼養雞隻的反饋。
國家發展部高級政務部長陳傑豪在國會答覆議員詢問時說,為降低禽類疾病的傳播風險,保障人們的健康,當局一般會把在非商業場所飼養的家禽數量限制在最多十隻。
另外,政府因公共衛生原因而不允許人們在政府組屋飼養家禽。建屋發展局接到投訴後,會同相關機構密切合作和居民溝通,安排他們在其他地點飼養家禽。
陳傑豪說,在私人住宅飼養雞隻的居民也應減少對鄰居的影響。如果出現糾紛,可到社區調解中心尋求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