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h Chia Lor - Singapore Road的Facebook頁面昨天(8日)發文,分享來自網民Ong Boon的經歷,並附上一封來自陸交局通知他上訴失敗的信件。
信件提到,陸交局經調查顯示,涉案德士司機今年7月9日下午1點26分因為未能在乘客下車後,檢查德士,以確認乘客是否遺留財物,而觸犯公路交通法令(公共運輸車輛),所以於9月28日向涉案德士司機發出警告信。
陸交局在信中也反駁了該名德士司機於10月11日,通過麥波申單選區議員陳佩玲所提出的上訴,表示當局對早前的調查結果表示滿意,所以不會撤銷警告。
許多網民表示不解 截至截稿表示,帖文有340多則留言,被分享200多次,許多網民對此條例表示不解。
多數網民認為,下車前檢查是否遺留財物在車裡,應是乘客的責任,為何把責任歸咎於司機。
有網民表示:「失物若是掉在車門與座位之間或在前座底下,除非司機下車檢查,不然是不會看到的,難道當局是在『暗示『司機每次在乘客下車時,都需要下車檢查一遍。」 對此,不少網民留言表示,交通繁忙時根本不容易做到。
一些網民則提醒德士司機們,記得每次在乘客下車時,再三提醒乘客是否遺留財物,不然後果自負。
陳佩玲:已再次提出上訴 麥波申單選區議員陳佩玲回復《8視界新聞網》詢問時表示,該名德士司機對敗訴感到不服,所以,幾天前再次向她求助,希望再次向陸交局提出上訴。
陳佩玲說:「據德士司機概述,他在事發當日在兀蘭一帶,曾停下車子來檢查,所以感到十分冤枉、不公平。」
「我也從面對面接見選民活動的義工得知,德士司機曾向他們提到,該名乘客事後已通過警察取回丟失的錢包。「 但陳佩玲表示,她未能確實警方是何時或如何找到失物。
陳佩玲表示,她前天(7日)已向陸交局申請再上訴,並且詢問當局是如何調查採證,以證實涉案德士司機沒有檢查后座。
《8視界新聞》已聯絡涉案德士司機,了解情況。
"To all taxi drivers, if we don't look behind the seat after passenger alights and passenger has left/lost items in...
Posted by Beh Chia Lor - Singapore Road on Monday, November 7,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