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通說
在新加坡坐德士下車忘拿東西,是司機的錯?!
在新加坡,德士和地鐵、巴士等公共車輛,以及「11路」構成了新加坡的交通體系。很多人也都習慣了出門乘車,而很少開車。
近日,一名新加坡女子搭乘德士後,下車時忘拿裝著3萬新元現金、金手鍊的LV包,13分鐘後她給司機打電話,對方卻說沒有!
這是怎麼回事呢?
網友攜$3萬現金打車,
下車時忘拿
13分鐘後給司機打電話卻說沒看到!
本周二(11月8日)上午,新加坡一名女子隨身帶著一個裝有3萬新元現金、2個泰國金手鍊、一對LV耳環、香水樣品和手機充電線的路易威登 (LV) 包,登上了約好的前往Golden Mile Complex的德士。
上午10:20,該女子到達目的地,準備去見約好在她店裡買東西的客戶。
13分鐘後,女子見到客戶後正要拿出準備送給對方的LV耳環,卻忽然發現,自己隨身攜帶的袋子沒了!
女子趕忙給德士司機打了電話,對方卻表示自己並沒有在車上看到女子的包。但女子記得很清楚,上車後把包放在座位附近,下車時忘記帶了。這才13分鐘,司機就說沒看到?!
女子又分別在10:30和10:40給網約車平台打了電話,還報了警。「我報了警後再次打電話給司機,希望他考慮把錢和包還給我,但他沒有,還很生氣地和我說話。」
據女子表示,自己帶這麼多錢是為了想要把錢轉到泰國購買一個護身符,如果沒有這檔子事,相信她會賣出更多商品!
這起事件目前警方已在調查中。
若事件為真,
該德士司機至少會接到警告信
因乘客下車後未檢查車內是否有遺留
警方結果未出之前,我們也不能斷定是誰的錯。可能是德士司機真的沒看到,也可能是他見財起意,又或者說是女子記錯了,把包丟在了別的地方。
但如果確定該女子上車時帶了包,下車時未帶走。那不管這名德士司機到底有沒有看到,都觸犯了新加坡公路交通法令:乘客下車後未檢查德士,以確認乘客是否遺留財物。
若是這樣,德士司機至少會接到新加坡陸交局的警告信!
已有德士因此被投訴,
接警告信後上訴失敗!
巧的是,最近恰好有一名德士司機,被乘客投訴他沒有在乘客下車後及時檢查乘客是否在車內遺留財物,結果接獲陸路交通局的警告信。
該德士司機表示: 他在事發當日在兀蘭一帶,曾停下車子來檢查,被投訴很冤枉 。該司機申訴後被陸交局通知上訴失敗!他也在FB上分享了這件事情。 目前,他打算再次申訴……
圖源:FB
事發後,很多網友表示:新加坡原來還這麼一則規定啊!更多人對這則規定表示不解,他們認為 下車時忘帶走財物是乘客的責任,不應該歸咎於司機身上。
交通繁忙時根本難以做到時刻仔細檢查,尤其是乘客的失物若是掉在座位底下,除非司機下車仔細檢查,不然很難看到。
總結
不得不說,新加坡管的還挺多,這麼一件小事情都有法律規定。比如不能喂鴿子、公園露營要提前申請、不能隨地吐痰、地鐵不能吃東西……
通心粉們,你還知道哪些被新加坡法律管制的生活上的細節嗎?歡迎大家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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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前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