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聽說新加坡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年輕人要給老人贍養費。
但是約定俗成地,工作的成年人每個月給父母一部分工資是一種傳統。
至於給多少,曾經有網絡調查顯示,雖然不同年齡段的年輕人平均收入不一樣,但是他們給父母的贍養費占收入比例大約是10%左右。
如3000新幣的工資,每月會拿出300新幣孝敬父母;5000新幣的工資,拿出500新幣,以此類推。
最近新加坡媒體採訪了一對母女,她們比較特別,母親不希望孩子給她錢。
這位母親的理由是
1)親情不能用金錢衡量;
2)我自己也有工作,我不希望我的孩子感到有負擔,好像每個月給我錢是必須的或者是一件苦差事;
3)我要求我的孩子需要為他們的未來儲蓄。
也有椰友向我們提問,說她今年剛畢業在新加坡工作,糾結要不要給父母錢。
你覺得成年人應該每個月定期給父母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