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育有三名孩子的34歲被告在2020年9月至10月間四度強姦當時24歲的印度尼西亞籍女傭。他承認三項強姦和性侵控狀,另有九項控狀被納入考量,今天(16日)被判監禁24年及24下鞭刑。
受害女傭在2020年1月到新加坡工作,被告一家是她在本地的第一個僱主,她起初跟他們非常親近,覺得很有安全感。這家人住在公寓,受害者擁有自己的臥室,這間房間也被用作孩子的遊戲室。
妻子無法滿足性慾 對女傭起色心 就在同年9月,被告因妻子無法滿足他的性慾而開始對妻子感到不滿,且對女傭起了色心,專挑妻子出門時對女傭伸狼爪。
2020年9月,被告的妻子帶著兩個孩子出門接另外一個孩子放學時,被告趁著受害者跟他單獨在家,從背後擁抱正在廚房洗碗的受害者,開始親吻她的脖子。
受害者立刻叫他停止,將他推開後跑進臥室里,但被告沒有就此罷休,而是跟進房間裡。
為了躲避被告的親吻與擁抱,受害者坐在地板上並將臉捂住,但被告不顧她的反抗強姦了她。在整個過程中,受害者因劇烈疼痛不斷哭泣與叫喊。
之後,男子又在妻子帶孩子們去遊樂場時在受害者臥室內孩子玩耍的墊子上再度強姦她。當下,受害者害怕且不知所措,只能隱忍。
心靈受創無法再相信男僱主 兩度失去工作 被告於2020年10月15日第四次強姦女傭後,她再也無法忍受,在他離開後逃跑,致電給中介求救。
中介在僱主家附近接走受害者,向她保證她不會因報案而無法在新加坡工作,隨後帶著她去報警。
為了防止懷孕,受害者吃了緊急避孕藥。所幸,她沒有懷孕也沒有感染性病。
然而,這段經歷讓她留下陰影,使她再也無法相信任何新的男僱主。她在工作時會想起被強姦的畫面,晚上也無法入眠。若身邊出現男性時,她也會感到非常焦慮。
因此,她兩次被解僱,直到今年5月才找到一份家政工作。
此外,當她向家人和當時的男友傾訴時,他們反而怪罪於她。
控方:被告濫用職權與信任 副檢察官Kevin Yong指被告利用女傭身份上的脆弱,濫用自己的職權和信任。他也指出被告持續犯案,直到受害者逃離並報案,罪行才停止。
控方考慮到被告認罪並且已賠償女傭2000元,要求判處他23至28年監禁和24下鞭刑。
被告的辯護律師Ashwin Ganapathy和Victoria Tay則要求判他22至23年監禁。
被告在庭上念出親筆信時流淚表示,他被性慾沖昏了頭,當下沒有意識到自己行為的後果,被還押的這段時間已助他「消除性慾」,如今已能控制對性的慾望,懇求法官給他機會,讓他擔負應有的責任。
「法官大人,我是一個不合格的丈夫、僱主。但我的孩子還小,請給我一個機會成為孩子最棒的爸爸。」
他也透露,他的父母在他12歲時離異,他就在缺乏父愛的環境下長大。
「對於發生的一切,我深感遺憾。我真的對受害者、報案人和我的家人感到抱歉。我真心懺悔,並向自己承諾不再重蹈覆轍,不再通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