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螢光粉和螢光黃背心的垃圾蟲在街上勞改撿拾垃圾。
「太棒了,好樣的,早該這麼做。」
「再接再厲,讓這些垃圾蟲無所遁形絕對是好事。」
對於絕大部分的違法行為,罰款確實能起到阻嚇作用,但對於屢丟屢罰、屢罰屢丟的慣犯垃圾蟲而言,罰款似乎起不到它很fine(美好)的作用。於是在罰款的同時,也添加勞改令的刑罰。用當局的話說就是:
提高違例者對亂丟垃圾後果的意識,同時讓他們體驗清潔工的辛苦。(簡單說就是讓他們自食其果、引以為戒)
在新加坡《環境公共衛生法令》下,初犯者一般會被罰300新元。因屢次亂拋垃圾初次被控上庭並罪成者,最高罰款額為2000元;第二次獲罪的最高罰款額為4000元;第三次或以上被定罪者,可被罰款最高1萬元。法庭同時也會發出勞改令,要求違法者清理公共場所,最長12個小時,可分幾次執行,每次不超過3小時。
環境局今天(18日)在文告中也列出我國垃圾蟲的數據。
2017年至2021年間,當局平均每年開出2萬7200張罰單給亂丟垃圾和高樓拋物的違例者。在這期間,還發出1萬零200個勞改令(Corrective Work Order)給垃圾蟲。
比起2017年開具的3萬3100張罰單,2021年的情況已大有改善,但依然不夠。
網民:執行勞改令時也應該這麼做 不少網民覺得,讓垃圾蟲在繁忙地段、繁忙時段勞改還不夠嚴厲,不夠丟臉,或許難以讓垃圾蟲,尤其是慣犯們痛定思痛、改過自新。
不如讓他們也在抖音或TikTok上一炮而紅,將垃圾蟲狼藉的名聲公告天下,這樣才足以將臉丟盡。最好還能讓他們的親朋戚友(或死對頭)都通過直播看到他們勞改的樣子,那就更絕了。
2020年至2021年疫情較嚴峻時,很多負責清掃組屋區的外籍客工被迫在家隔離時,組屋的公共區域,尤其是電梯和走廊的髒亂程度,真的嚇死寶寶。
我們所謂的美麗獅城、花園城市、乾淨之都,都是靠數以千萬計清潔工友用辛勞堆砌出來的,而不是因為新加坡人具備了維持公共場所清潔的公德心。
是不是很矛盾?
大家都想住在乾淨的環境里,為何就不願「舉手之勞」(將垃圾丟進垃圾桶里)盡一份力?至少不要製造更多垃圾,總可以吧?
新加坡幾乎每走幾步路就能找到一個公共垃圾桶。即使條件如此便利,亂扔垃圾的人依然不在少數,只能說明這些垃圾蟲的素質真的很差。怕丟臉的那些人還是有救的,就怕他們連丟臉都不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