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控狀內容,楊祖強被控於2019年7月7日晚上8時15分到9時15分在美魯拉也鎮住家樓上房間強姦一名外籍女子,觸犯刑事法典第376(1)條文,罪成最高刑罰可被判處監禁20年和鞭笞。
根據《星洲日報》報道,楊祖強的辯護律師為拉澤巴星和沙林,負責提控的副檢察司是阿茲里娜和莫哈末菲迪里。
楊祖強今天在妻子、文冬州議員西華蘇巴馬廉、友人潘潤財等陪同下出庭;印尼駐馬大使館代表則連同兩名旁聽律師希爾薇及阿祖拉,進入法庭。
根據《東方日報》報道,控方在過去將近6個月的審訊期間,共傳召了23名證人,包括2名受保護證人出庭供證,最後一名證人是在9月28日完成供證。控辯雙方在11月16日在庭上呈交書面和進行口頭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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