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路交通管理局前助理經理被指在離職後,依舊將公司文件保存在個人膝上電腦里,觸犯官方機密法令,昨早(12月7日)被控上法庭。
根據貪污調查局的文告,被告陳勇良(34歲)案發時是陸交局助理環境經理,面對一項觸犯官方機密法令的控狀。
文告也指被告在去年11月20日至今年3月8日之間,因工作之故而掌握好幾份文件。他在離職後,被發現個人的膝上電腦里,存有這些公司文件。
被告昨早在代表律師陪同下出庭。律師表示剛被委任,需要多點時間確認被告的指示,案展下個月4日過堂。
被告目前獲以5000元保釋,如果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高達2000元外加坐牢長達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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