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當今大馬》的報道,納吉下午通過Zoom視訊平台召開線上記者會表示,已指示律師儘快向聯邦法院入稟上訴。
「首先,我要說,我對於上訴庭今天的決定感到十分失望。我已要求我的律師儘速向聯邦法院上訴。」
「關於SRC公司4200萬令吉轉移到我個人帳戶的問題,我身為穆斯林必須聲明,我不知道、沒要求,也未指示任何人把4200萬令吉轉到我的戶口。」
另一方面,上訴庭今早駁回納吉的SRC國際公司案上訴申請,但依舊維持高庭的裁決和刑罰,即納吉在4200萬令吉的SRC案7項控罪成立,以及監禁12年與罰款2億1000萬令吉。
不過,上訴庭允准辯方暫緩刑罰,以待辯方向聯邦法院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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