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星洲網報道,在行動黨全國投訴局主兼行動黨甲洞區國會議員林立迎的陪同下,38歲的阮氏艷星期六昨天(3日)召開記者,淚流滿面地表示,丈夫已對她家暴兩次,導致她的鼻子被打歪,需要進行矯正手術。她解釋說,事發時看在夫妻一場的份上,才沒有報警。
她表示,跟56歲的丈夫林勇隆在2016年註冊結婚後,要求她辭掉自己的工作,每個月會給她4000令吉(約 1233新元)的家用。這並不是像早前所說的替妻子償還務債。
越南婦女表示,丈夫在2016年宣布破產,而她在越南做生意賺錢,因此經常資助丈夫度過難關。
她也表示,丈夫面對經濟困難後,不再給她家用。他還在今年的7月與10月以買新車和做生意的理由,要求妻子給6萬6000令吉(約2萬零342新元),但是妻子手上沒有那筆錢,拒絕了他的要求。
婦女表示,丈夫拿不到錢後,便撕毀結婚證書恐嚇她,還在幾天前召開記者會指控妻子背叛婚姻,奪走財產與帶走兒子。
妻子表示,當初丈夫不想撫養兒子,在上個月(11月8日)將兒子的衣物、玩具等物品交給她,並且強調自己會去申請兒子的撫養權。她也澄清關於丈夫指控她與多名男子偷情的照片,並解釋這是她在酒吧工作與酒客拍的合照,並沒有與其他男子勾三搭四。她使用的通訊帳戶是用丈夫的電郵註冊的,因此合照會自動上傳到谷歌雲端。
她也表示,之前因臉部瘀青而拍照求醫,本該不知情的丈夫卻提起此事,那時她才發現遭丈夫監視。她也指控丈夫未經的同意偷拍他們的親密視頻,也偷拍她洗澡。
妻子表示要與丈夫離婚,但丈夫竟提出3萬令吉(約9246新元)賠償金才肯簽字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