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警區副主任古馬沙里曼警監發文告指出,警方於昨天傍晚6時53分接獲民眾舉報,指諾法蒂亞在沒有槍械執照情況下進行射擊訓練,更將過程以手機錄下上載至社交媒體,而派員展開調查行動。
他說,警方在當晚10時20分,在靈市將涉案的28歲女嫌犯,以及其41歲私人保鏢逮捕歸案,同時扣查一把半自動手槍、12發子彈、一個彈夾、一張雪州射擊協會會員卡,以及一台手機。
「警方調查發現嫌犯非但沒有槍械執照,甚至未獲得雪州Lapang Sasar射擊場批准,就私自進行訓練。」
古馬沙里曼透露,警方現援引1960年軍火法令第8(A)、第8(B)、41條文,以及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延扣嫌犯4天以助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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