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警車截查上演「速度與激情」情節 嫌犯連撞3車逃逸失敗被捕

2022-12-11

(巴生11日訊)巴生警方日前試圖截停一可疑車輛,唯嫌犯拒停檢查上演還踏油門快速逃走,但最終遇上交通燈前堵塞,連撞3車無法逃逸被捕!

巴生南區警區主任謝鴻方助理總監今發文告披露,一輛隸屬南區警區的巡邏車於周四(8日)上午11時45分,在聖淘沙花園執勤時發現一輛可疑車輛並試圖截停檢查。

「該部轎車車款為本田雅閣,司機是一名28歲的本地男子,當他發現警車截停時竟拒絕停車,同時加速行駛企圖逃避警方追捕。」

他指出,警方追逐至雙溪佳迪路交通燈路口方截停該部轎車。不過,嫌犯仍試圖逃離而衝撞警車,過程中,至少3輛公眾汽車無辜遭殃。

「嫌犯眼見被車輛堵在交通燈前無法逃離,開門下車逃逸,最終被警方在附近成功逮捕!」

他透露,警方發現嫌犯擁有多項刑事及毒品前科罪案,並當場充公該部肇事的可疑轎車作進一步調查。

他表示,警方逮捕該男嫌犯後,已向巴生推事庭申請從12月9日起延扣4天,至明日(12日)助查。

謝鴻方指出,警方在搜查汽車,發現在和車鑰匙掛一起的一個銀色匣子內,有一個由錫箔紙包著的紅色藥丸,懷疑是重量1克的硝甲西泮「五仔」毒品(Erimin 5)。

「警方也在車後廂尋獲各種經改裝的破門行竊工具,以及數部疑似失竊的手機。故一律將其充公,以調查嫌犯涉及的相關罪案。」

他表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86項條文(妨礙公務罪名)開檔調查,一旦罪成可判最高監禁2年、最高罰款1萬令吉或兩者兼施刑罰。

警方也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2(2)項條文開檔調查,一旦罪成,最高判罰監禁5年、罰款最高10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警方促請公眾,如有任何與案情有關的情報,可致電巴生南區警區總部熱線(03-3371 9999)或到鄰近警局作出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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