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今日自由大馬》報導,沙巴憲法律師拿督東姑富阿認為,由於這4名議員是代表沙盟候選人的出戰此屆大選,而非國盟或土團黨,因此沒有違反憲法。
4名通過土團黨加入沙盟,並再獲得沙巴國席的議員,包括拿督阿茲米贊(吧巴國席)、凱魯菲道斯(三腳石國席)、喬納森亞辛(蘭瑙國席)和拿督馬巴里慕沙(實必丹國席)。
但旺朱乃迪認為,違反憲法的重點不是在於這4名議員代表哪個政黨參選,而是他們是否退黨,他也駁斥有關沙巴土團黨是獨立於土團黨的獨立個體說法。
「我認為社團註冊官不會允許這樣的(參選)申請,而我設計的法律是為了禁止此類事情發生,以保障我國政治穩定。」
他指出,4名議員也必須獲得國盟總秘書韓沙再努丁的接受才能正式退黨。
「如果是這樣,他們將不得不騰出席位,且不幸的是( 4個選區)將不得不舉行補選。」
根據聯邦憲法修正案制定的反跳槽法,若國會議員跳槽到另一政黨,他們將失去其原有的議席,除非國會議員被政黨革除或政黨解散或註銷。
旺朱乃迪表示,根據現有程序,國會議員需告知國會下議院議長涉及的議席臨時懸空,待議長確認後,將會通知選舉委員會,並再60 天內填補補選。
「一旦議長確定國會議員的退黨申請已被該黨接受,他們就會失去席位,但我不確定法院是否會以其他方式詮釋法案(反跳槽發),因為這在法案中有明確的列明。」
沙巴人民聯盟是由沙巴土團黨、沙巴立新黨(STAR)、沙巴進步黨(SAPP)、沙巴團結黨(PBS)及沙統(Usno)組成。
本月10日,沙盟主席拿督斯里哈芝芝率領一眾沙巴土團黨領退出土團黨,並表示在成立新本土政黨以前,所有黨員將以沙盟黨員自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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