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衛報》報導,德黑蘭省司法部長阿爾加西-梅爾說,法官對「暴亂者」做出裁決。伊朗司法部Mizan Online引用部長的話表示:「160人被判處5至10年監禁,80人被判處2至5年監禁,160人被判處2年以下監禁。」
聯合國人權專家估計,自9月中旬以來,伊朗全國有超過1萬4000人被捕。
伊朗因庫德族女子阿米尼之死而爆發的全國示威潮至今未熄。當局以武力回應,向抗議者開火及毆打他們。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表示,有300多人在血腥鎮壓中被殺,其中包括至少40名兒童。
為了防止示威潮進一步擴散,伊朗封鎖了網絡。近來,為了進一步制止異議人士繼續抗議,伊朗法院作出嚴厲判決,包括11項死刑判決,其中兩項已經執行。
國際特赦組織中東和北非事務副主任艾爾塔哈維說,倉促執行死刑表明,伊朗司法機構是協助「鎮壓的工具,將個人送上絞刑架,散布恐懼,對敢於反抗現狀的抗議者進行報復」。
國際特赦組織認為,還有20人因涉嫌與抗議活動有關的罪行面臨被處決的風險。伊朗活動人士則擔心,依據當局判處死刑的速度,以及恢復公開絞刑,這些種種都意味著存在大規模處決的嚴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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