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傾向犯罪判進輔育所 少年不滿裁決提上訴

2022-12-14

不滿被判進入新加坡少男輔育所24個月,一名八歲開始濫用藥物、被指有犯罪傾向的少年,針對判決提出上訴。

新傳媒英語新聞網CNA報道,15歲的少年針對四項控狀認罪,法官在下判時將另外11項控狀考慮在內,這些控狀包括為了追債在他人家門外潑漆、偷竊香菸、啤酒和汽水,以及沒有在地鐵車廂里戴口罩。

根據判決書,少年對判刑感到不滿,因此提出上訴。

法官表示,少年在2020年10月至今年8月期間,也就是在13歲至15歲時犯案。

「雖然他的罪行多且嚴重,但他並未對受害人造成直接的身體傷害。有鑒於他的年齡和罪行的性質,改造仍然是第一階段所考慮的手段。」

少年曾接受過緩刑評估,但當局發現他不適合接受緩刑。緩刑官於是建議將他安置在新加坡少男輔育所24個月。

八歲開始濫用藥物 小六開始偷竊 緩刑官表示,少年重犯的可能性非常高。他傾向於犯罪、對思考後果的思維欠佳,以及可能在被誤導的情況下效忠同輩友人。

另外,少年在保釋期間曾再犯,顯示他公然無視法律,沒有足夠的悔意,且有很難悔改的犯罪行為。

緩刑官指出,少年在學校和指導計劃中表現欠佳,還推遲與緩刑官的面談,只為同朋友打遊戲機。

法官透露,少年自2019年就讀小學六年級時就開始偷竊,偷竊行為從2020年開始變得更加頻繁。他也從2021年中旬開始表現出攻擊性行為,包括在生氣時大力敲打房門,以及辱罵看護者。

此外,少年也有濫用藥物、抽電子菸、吸菸和飲酒的歷史,在八歲時就定期濫用藥物。

法官:少年與母親感情欠佳 法官說,在評估一名年輕罪犯是否應該被判緩刑時,家人的支持和監督至關重要。少年的父母自2017年離婚,少年的母親擁有他的撫養權,但母子感情欠佳,少年與父親的關係疏遠。

法官表示,少年需要被安置在一個有足夠約束的環境中,以便在情況變得難以挽回之前,解決所有潛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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