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新聞》報導,四川26歲李姓女子和彭姓男友吵架後,憤怒離開了對方的家,並聯繫朋友想要借宿。不料她獨自走在街上時被一名張姓男子盯上與跟蹤,一路尾隨到李女朋友住處。
張男埋伏在附近,等到眼見李女朋友離開後,立刻按門鈴闖入犯案。
事發時,彭男正與朋友們在喝酒,雖然有發現到女友一直發送求救信息,但認為對方想作弄他而開的玩笑,所以沒有多加理會,是直到有警員上門了,他才驚覺女友已遭不測。
警方透露,歹徒疑似在性侵過程中遭到李女抵抗,因此憤怒地將其殺害,目前已經將張男逮捕。
雖然歹徒已經被逮捕,並確定會面臨嚴重的法律責任,但對彭男來說,更多的是當時或許可以救得了,卻沒有行動的痛苦和遺憾。
根據中國《刑法》規定,強姦對受害人造成嚴重傷害或其他嚴重後果的,可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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