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反貪污委員會發言人阿里費克兒(Ali Fikri)接受新傳媒英文網站CNA訪問時說,這項引渡協議將簡化兩國之間逮捕和遣返逃犯的過程。他表示,這在全球打擊貪腐行動中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為兩國之間遣返逃犯提供法律保護
印度尼西亞大學國際法律教授朱瓦納(Hikmahanto Juwana)指出,我國和印尼在簽署引渡協議之前,我國就已經多次遣返印尼逃犯。
「但是這個過程很慢,因為這樣做幾乎沒有法律保護。它完全基於新加坡與印尼之間的密切雙邊關係。」
反貪活動人士:條約需加強
非營利組織Indonesia Corruption Watch的反貪活動人士埃斯特(Lalola Ester)則向CNA指出,我國作為東協區域的交通樞紐,這項協議將使新加坡不會再成為逃犯想尋求庇護的目的地。
不過她也透露,協議中還有需要加強的地方,比如這項條約不包括追回逃犯匿藏在海外的被盜資料,而這些資料對打擊貪腐至關重要。
這項協議是今年1月,印尼總統佐科和我國總理李顯龍在民丹島舉行非正式峰會期間,達成的三項協議之一。引渡協議涵蓋的犯罪行為包括偽造貨幣、金融犯罪、貪污和洗黑錢等,並且也適用於18年前犯罪的逃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