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星洲網》報道,吉蘭丹州哥打峇魯一名60歲老翁在上個月使用電子錢包購買香蕉,原本只需7令吉30仙(約2.40新元)的香蕉,他卻付了1234令吉56仙(約400新元)。
這名老翁表示得知自己付錯款後,前去雜貨店找店主希望拿回多付的錢,惟卻被告知雜貨店已「換了老闆」。直到上個星期二(11月30日),老翁才帶著相關文件證明電子錢包的匯款記錄,向貿消局做出投訴。
吉蘭丹州貿消局執法主任阿扎尼占表示,這起投訴已於昨天(10日)圓滿解決,執法人員已下令店主歸還老翁剩餘的款額。
他還不忘提醒消費者在付款時或付款後,小心核對款額或查看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