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星洲日報》報道,雪州總警長阿尊奈迪出席士毛月警察局揭幕禮時表示,除了向露營地業者和兩名工人錄口供,警方也錄取倖存者及其家人對這起事故的陳述,並還會繼續傳召相關人士錄供。
同時以未經許可經營露營地角度調查 阿尊奈迪說,警方也在雙溪毛糯醫院成立了一個特別小組,以及時向家屬和受害者傳達土崩事故的最新進展;該小組由一名助理總監和八名警員組成。
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304A條文(疏忽導致死亡)、第 290 條文(引起公眾騷亂)及《1976 年地方政府法令》第 107 條文(未經許可在農業地項目經營露營地)這三個角度來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