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莉玛在社交媒体Facebook贴文,谈及近期几起儿童在家中被强暴的案件。她说,强奸犯不应该因为年满50岁就被豁免鞭刑,这些强奸犯对受害者造成严重而且不可弥补的创伤,却可以免受鞭刑之痛,这是很讽刺的。
1. 哈莉玛总统:不应让年过50岁的强奸犯豁免鞭刑
新加坡总统哈莉玛在社交媒体Facebook贴文,谈及近期几起儿童在家中被强暴的案件。她说,强奸犯不应该因为年满50岁就被豁免鞭刑,这些强奸犯对受害者造成严重而且不可弥补的创伤,却可以免受鞭刑之痛,这是很讽刺的。而且,一些强奸案是在多年前发生,直到犯案者50岁才被揭发。因此,她认为,现在是时候检讨有关法律了。
来源:facebook
哈莉玛说,近期多起儿童在家中被男性家属强奸的事件令人感到非常困扰和恶心。她认为,我们必须更好地保护孩童,让他们免受性侵犯。虽然严惩被定罪者是重要的,但这并不足够,当局有必要探讨其他方法协助儿童,避免他们成为受害者。
哈莉玛也表扬了本地应对家庭暴力的组织,如防止家庭暴力中心(PAVE)等的贡献,并希望它们能与政府有关机构合作,探讨更好地保护儿童免于在家中遭到性侵。
2. 近期儿童被性侵案件
男子从女儿10岁性侵长达一年
一名男子从女儿10岁开始性侵她长达一年,于2022年9月26日被法庭判处坐牢20年,鞭刑12下。
现年40岁的被告是从2019年9月起,趁女儿跟他和妻子同睡一房时,性侵当时年仅10岁的女儿。由于女儿不敢反抗也不敢求助,被告的行径越来越大胆。他的恶行终于在2020年10月被妻子发现,但被性侵的女儿直到四个月后,才在一名亲戚的协助下报警。
被告对一项严重法定强奸罪和另外三项性剥削儿童的罪名认罪。法官在判刑时,把另外六项控状考虑在内。被告的刑期将从去年2月14日被捕当天算起。
14年来虐妻非礼强奸四女儿
虐待妻子并且非礼和强奸四名女儿长达14年的45岁男子,于2022年3月18日被判监禁33年两个月外加24下鞭刑。
被告是在2004年开始猥亵当时只有七岁的大女儿(V3),给她看色情内容,2010年到2012年之间多次对她进行虐待和性侵犯,并在2018年强奸了她。
被告也在2014年和2018年强奸猥亵现年19岁的女儿(V2),并在2018年三次猥亵现年18岁的女儿(V4)。此外,他也曾在2007年和2013年多次鞭打妻子的手臂以及对她拳打脚踢,也曾在现年15岁的儿子(V5)10岁以及12岁时多次打他。
助理七年间性侵11名男童
新加坡一名教学助理在托管中心服务的七年多内性侵11名男童,为他们拍下共105段色情视频,被判入狱42年和24下鞭刑。
被告在2013年至2020年8月这段期间,滥用职权接近并性侵中心内11名男童。为博取信任,被告时常送受害者礼物、请他们吃饭,并在课外时间带他们出去玩。
被告刚开始与受害者的身体接触仅是拥抱、亲吻脸颊,之后变本加厉亲吻他们的嘴唇,接着在中心、被告的住所等地方性侵他们。被告也曾要求两三名受害者在他面前进行性行为。
从五岁时开始性侵亲生女儿
新加坡一名父亲从亲生女儿年仅五岁时开始性侵她,甚至在离婚之后仍继续这么做,而女儿因为母亲会打骂她而不敢告诉母亲,隐忍多年。
这名父亲在2007年至2013年之间多次性侵女儿,女儿直到2020年才在男友和好友的劝说下报了警,将父亲绳之以法。52岁的被告于2022年7月15日被判监禁13年。由于他已年过50岁,法院无法判处鞭刑。
庭上揭露,受害者儿时在家中发现属于父亲的色情杂志和光碟,但她当时懵懂无知,年仅四、五岁时就顺从父亲的要求,进行了性行为。2012年至2013年之间,被告再次性侵当时已经介于9至11岁的女儿。尽管这时的受害者意识到行为很恶心,她仍没有告诉他人。
直到2019年底,受害者终于鼓起勇气告诉母亲。当母亲责骂她为何不早说时,她表示自己以前并不明白父亲为何叫她进行那些行为。但她要求母亲不要告诉父亲,因为她也害怕他。
3. 新加坡相关法律
强奸定罪的规约载于《刑法》第375条。刑法规定,“任何男人未经妇女同意,用阴茎插入女性阴道(a);或(b)在她同意或不同意的情况下,当她未满14岁时,即属犯罪。”
来源:SLA
此外,如果男子强奸或企图强奸女性,“(i)故意伤害;或者(ii)让她有死亡恐惧或伤害自己,“他将面临最高20年的监禁和至少12下鞭刑。
根据新加坡法律,如果女性在醉酒状态下,以至于她无法理解她所同意的性质和后果,则不视为同意。
来源:
1. 哈莉玛总统:强奸儿童行径令人厌恶 应检讨50岁免鞭刑法律,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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