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控狀,被告柏拉卡斯被指在今年3月23日至10月18日,在柏達鎮欺騙一名59歲印裔婦女,讓後者相信他可以治病和算命,促使該名婦女交出51萬6450令吉,如果沒有受騙,事主不會交出這筆錢。
被告因此牴觸刑事法典420條文(欺騙及不誠實引誘移交財物)。在此條文下,一旦被定罪,可面對監禁至少一年,最高10年,及鞭笞或罰款
通譯員以泰米爾文念出控狀後,被告表示不認罪。
被告律師古瑪接著在庭上說,被告於今年11月初遭不明人士綁架,並在11月10日獲救。警方較後逮捕20名嫌犯,被告則以證人身份由警方保護至今40天。
他說,被告在綁架案上,給予警方配合,惟今日突然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條文提控。
主控官努魯娜迪雅副檢察司說,據了解,查案官手上沒有被告的護照,若法官允許被告保外,則要求律師必須在周三交出被告護照,及定下較高的保釋金。
被告律師說,被告的護照目前在位於雪州梳邦的住處,周二(20日)嘗試去取時,住處已被屋主上鎖,他已就此報案,預料3至5天內會交出護照。
推事哈里夫較後宣布被告需繳付8000令吉保釋金,同時需由2名我國公民擔保及交出護照,此外,每2周1次在星期一到警局報到,直到案件結束為止,作為保釋條件。
此案展延至明年1月31日過堂呈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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