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申請房貸當卜基 賺「薪水」填補公積金

2022-12-22

32歲被告陳明仁為獲取房貸,加入非法賭博集團當卜基賺錢,面對12項牴觸遠程賭博法令以及轉移贓款的控狀。(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32歲無業男為了獲取房貸,加入非法賭博集團當卜基賺錢,讓當局以為他是受薪雇員。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陳明仁(32歲),面對12項牴觸遠程賭博法令以及轉移贓款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在2017年因無業,向一名叫陳志勝的男子說自己在找工作。陳志勝當時經營非法萬字票網站,他介紹工作給被告,聘他當卜基,負責找賭客下注萬字票和多多。

被告後來被「擢升」,擁有更多權力,所掌管的戶頭有500萬元(新幣,下同)的額度,底下還有至少2名卜基。

警方在2019年7月28日下午5時22分,於一次掃蕩行動中逮捕了被告。

被告隔月6日被保釋,但警方在2022年5月10日收到被告是非法萬字票網站卜基的情報,再次逮捕被告。

調查揭露,被告在2016年辭去工作,之後一直無業,為了要向建屋局申請房屋貸款,找了陳志勝以及另一名友人幫忙,用犯罪所得填補公積金。

被告在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間,以及2018年3月至2019年6月間,分別把6600元和1萬7824元,交給陳志勝和友人,讓他們通過兩間不同的公司,為被告填補公積金,讓當局以為被告是這兩間公司的職員。

被告昨日認罪,案展下個月25日下判。

盼帶女兒拜年 求農曆年後服刑

被告求情時說,小女兒只有八個月大,希望等到農曆新年帶女兒拜年後才服刑。

被告母親是被告擔保人,與法官「討價還價」,希望被告能再遲一點才開始服刑。

不過法官表示,案件已經拖了3年多,而且已經通融被告,讓他展期服刑。

控方陳詞時,要求法官判被告監禁17至20個月,外加罰款6萬元。

轉載請註明來源: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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