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的屋主将受到处罚,包括书面警告、最高5万元的罚款,甚至是强制收回单位。
那么,当局是如何计算这些没居住在单位的时间呢?
有网民指出,一些预购组屋是有微装修的,但屋主不常住或根本没住在里头,五年限期一到也照卖。
以下是网民们列出的例子:
多数受访房产专家都说,尽管最低居住年限是共识,但实际监管屋主是否真的住在单位内,却是十分困难的。
据知,除了依靠公众提供的反馈去调查屋主之外,建屋局也会定期进行抽查。
大家咬住这个议题不放,主要是因为当局多次强调政府组屋是国家给予大量津贴的公共住屋,售价相对可负担得起,大约是国人中位数年薪的四到五倍。
所以一旦有人买了组屋却不居住,就证明他们根本不需要这套单位,只是买来投资赚钱,这的确很浪费有限的房屋资源。毕竟,我国还有很多真正需要组屋的人,依然等不到一套心仪的组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