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放寬防疫管控後,中國企業此前對染疫者紛紛避之唯恐不及,打出「陽過不要」的招聘要求,現在風水輪流轉。
「過去陽了出去工作是犯罪,現在陽了出去工作是可貴」。還有企業招聘員工,出現「陽過優先」、「陰的不要聯繫」等奇葩現象。
河北石家莊一間酒店招聘前台人員的招聘資訊中寫明「會基礎電腦操作、陽過的優先考慮」等條件。工作人員直言,公司很多員工都陽了,「如果沒陽過,到時候上班得陽了還得請假」。
北京一餐飲公司日前也發布招聘廣告稱,該公司「旗下品牌聯合提供近300個職位,優先招聘新冠康復者!」此前,該公司還曾發布「歡迎奧密克戎感染康復者應聘」的廣告,該公司門店工作人員稱,「招聘廣告內容屬實,可以根據核酸檢測結果來應聘。」
甘肅蘭州一餐廳把「陽過或正在陽者優先」寫入後廚招聘信息里,工作人員表示,「只是一個廣告,還是要看應聘者是否身體健康,有沒有相關工作經驗。」儘管如此,相關「陽過的優先錄取」等招聘條件,在社交平台、招聘信息公眾號上並不難發現。
根據新冠康復者遭遇就業歧視的問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下發過相關通知,表明「不得以曾經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陽性為由,拒絕招(聘)用新冠肺炎康復者等勞動者」;不得發布含有歧視性內容的招聘信息。
中國《傳染病防治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而針對近期出現的「陽性優先」的招聘廣告,北京蘭台律師事務所律師程陽認為,這些信息也同樣涉嫌就業歧視,就業歧視本質上就是制定影響勞動者平等就業的差異化條件,而「陽過的員工」的條件設定對於「未陽過的員工」就是不平等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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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參考 /聯合早報,新明日報,8視界新聞,網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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