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亞甲級足球聯賽騷亂和踐踏事件的部分受害者家屬入稟法庭,起訴官員和足球協會,要求他們為此事負責,支付賠償。
法新社報道,有七個家庭提出告訴,索取大約620億印尼盾、約等於527萬新元的賠償金。
這起民事訴訟的被告包括印尼的足球協會、甲級足球聯賽主辦方、警方等。總統佐科也被列為被告人之一。
這起事件發生在東爪哇瑪琅市。數千名球迷在主隊落敗後沖入球場,警方發射催淚彈驅散人群。球迷在恐慌中逃跑,並在幾個出口處推擠衝撞,變成踩踏事件。有135人在這起事件中喪命,當中包括40多名孩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