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案包括將工作時間從每周48小時減少到45小時,並將產假從 60 天增加到98天。
此外,陪產假由3天增加至7天,薪金4000令吉及以下的加班要求,以及禁止就業歧視。
大多數人相信它可以捍衛權利並改善員工的保護和福利,提高效率和生產力,同時避免僱主的歧視和操縱。
但是,大馬僱主聯合會(MEF)卻持有不同的意見,MEF主席拿督賽胡先則促請政府重新考慮該修正案的實施,因為僱主的擔憂顯而易見。
他周一發文告指出,因為過去2年新冠疫情衝擊經濟,目前僱主仍在財務問題中苦苦掙扎。
這項建議也引起大馬社會保護貢獻者諮詢服務協會(SPCAAM)的不滿反應,該協會批評 MEF 的推理。
該協會的國際勞工顧問卡利斯圖斯安東尼指出,修正案不僅符合已開發國家的標準,而且還確保了勞工的基本尊嚴。
與此同時,大馬職工總會(MTUC)也發聲,要求僱主透明地執行《1955年雇用法令》修正案,尤其是加班費(OT)和雇員休息時間。
MTUC主席莫哈末阿芬迪表示,隨著修正案的實施,僱主不能操縱雇員。
事實上,每周工作時間的減少為國家提供了一個新的基準,即按照每周40小時的國際工作時間標準來改變雇員工作時間。
因此,政府被要求進行監督,以免僱主逃避修正案的執行,因為這項修正案被視為是對僱主無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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