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30日)被控企圖謀殺的阿叔Tay Kheng Hock被指在前天(28日)晚上10點12分在馬西嶺彎第210座組屋一帶,往受害者身上潑助燃劑,然後用打火機點火。
根據《8視界新聞網》記者今早走訪馬西嶺彎第210座組屋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一間雜貨店外,受害者是雜貨店的其中一名老闆,阿叔則住在附近。
目擊者聽見有人大喊:我要殺了你 目睹事發經過的隔壁餐館員工Vicky受訪時說,阿叔每晚都會經過餐館,走到雜貨店買酒喝,不清楚為何當晚兩人會起爭執而發生慘劇。他也指出,阿叔當時看起來像是喝醉了。
Vicky當時聽到有人大喊「我要殺了你,我要殺了你」,隨後聽見受害者大喊了一聲。
餐館的顧客和員工見到受害者渾身是火,紛紛拿了被單、滅火器和水上前救火。
「他的上衣和短褲都被燒破,臉、手臂、肚子和腿也都被燒傷、燻黑了。」
Vicky說,當時他不清楚該如何報警,所幸顧客臨危不亂,及時報警並呼叫救護車。
他指阿叔事後試圖離開,但顧客們追了上去,將他逮住,交給警方處理。
街坊:放火阿叔為人隨和脾氣好 住在附近的68歲居民王泳途告訴記者,阿叔時常會光顧雜貨店旁的咖啡店,他與阿叔認識不到兩年,阿叔時常會與他們一大班人在咖啡店喝咖啡或喝酒。
據他所知,阿叔為人非常隨和、大方,脾氣也很好。他也說,阿叔「不是酒鬼」。
他表示,他通常會在咖啡店碰到阿叔後一起聊天,但剛好事發當晚他沒到咖啡店,因此也不清楚事發經過。
「聽到他出事後我也覺得很奇怪,不可能的嘛,不知道為什麼他會做出這樣的傻事。如果當晚我在的話,可能就不會發生這件事了。」
據了解,阿叔當晚9點50分左右和幾個朋友在咖啡店喝完酒後各自回家,相信是過後繞路回到雜貨店。
住在這裡幾十年的王泳途說,被燒傷的是雜貨店其中一名老闆,這間雜貨店是兩兄弟一起經營的,兩人的脾氣都不是很好。
Vicky指出,受害者是兩兄弟當中的弟弟。
王泳途說:「聽很多跟他們兩個人買東西的人說,他們的態度不是很好,主要是賣菸酒比較多。」
企圖謀殺並且造成傷害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外加鞭刑,或是監禁長達20年、罰款或鞭刑,或兩者兼施。由於被告年過50歲,他不會被判處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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