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勿森林局官員莎菲雅艾米披露,被捕人士年齡介於22至60歲,據信他們是乘著新年假期,進入該森林區進行野外極限活動。
她透露,勞勿森林局巡邏隊於新年元旦當天執勤巡邏時,在有關森林區發現上述群體違法闖入林區。
「初步調查發現,被捕人士主要是勞勿及吉隆坡一帶的居民。據信在當地露營並進行野外極限活動。」
她指出,當局現場總共充公6部越野摩哆車、3部四輪驅動車、5部全地形車(ATV),及若干露營設備。
「現場露營營地上的帳篷、烹飪設備以及砍刀,包括用來搭建帳篷的鏟子,通通在現場被沒收。」
他指出,被捕的人士都堅稱不知道在森林保護區活動,事先必須通過彭亨州或勞勿森林局申請准證。
「想要進入任何永久森林保護區的民眾,都需要加倍小心,並了解申請和進入森林區的流程。」
她表示,嚴格來說,當局在季風季節後暫時關閉州內26森林生態公園 (TER) 和以及彭亨州森林公園。
「所有森林保護區都設置許多警示和警告標誌。不過,一些市民對警告牌採取不重視的態度,一旦被執法人員逮捕才抱怨麻煩。」
她補充,當局援引1984年國家森林法令第47條文執法,即未經許可進入森林保護區的個人可遭受法律訴訟,一旦罪成,可罰款1萬令吉或監禁3年或兩者兼施。
「當局不會跟任何擅闖森林保護區的人士妥協,希望公眾通過這一次逮捕行動,可理解當局執法的決心,進入森林前必須申請准證。」
同時,她也促請民眾充當眼線,一旦發現森林保護區內正進行非法活動,務必向森林局官員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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