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頓小販中心負責人王翠萍表示,該小販中心營業至今逾20年,約有30個攤位,向來都獲得南方環保有限公司(SWM)免費收走垃圾,然而從去年12月中旬開始,就忽然沒有派人到來清理垃圾。
「這些年來我們都沒有另外繳付垃圾費用,近期我們透過清潔工人才知道,現在需要另外尋找垃圾承包商,自行處理小販中心的垃圾。」
「這讓人感到很混淆,我們並沒有接獲任何正式的信件通知,地方政府僅告知這是中央政府的新條例,即無論是餐館、酒店、私立學校,都必須聘請垃圾承包商處理垃圾。」
她是今日在牛頓小販中心,在林朝雁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時,如是表示。在場者包括前怡力區鄉村社區發展理事會主席陳書泉。
王翠萍繼續表示,她曾嘗試去找私人垃圾承包商,惟他們開出的價錢十分高昂。
「一個月要600令吉的費用,一年計算下來就需額繳付7200令吉,這對我們業者而言,無疑是一項沉重的負擔。」
「業者已經要給執照費、產業稅等,現在還要另外付垃圾費,這令我們感到頭疼。」
「我們的小販中心儘管有30個攤位,但都有進行垃圾分類,每日垃圾量都維持在2個垃圾桶。」
「我們每日營業時間頂多6個小時,實在是不明白為什麼忽然之間,需要我們去找私人垃圾承包商?」
她也說,相關單位甚至直接沒收掉垃圾桶,而垃圾車就算每日經過,也對該小販中心的垃圾「視而不見」。
「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為確保衛生以及不讓垃圾臭味污染空氣,我們只好聘請垃圾承包商,協助每日清理垃圾。」
針對此事,林朝雁指出,她近期也接獲投訴,指大型垃圾如今必須聘請垃圾承包商處理,引起諸多不便。
「我希望地方政府以及州政府,設立特別部門及熱線,專門協助業者及民眾尋找可負擔的垃圾承包商,而並非只有指示,沒有後續的協助。」
她說,根據甲州議會的書面回答,在私人垃圾承包商的收費方面,並沒有頂價的限制,而此作法是十分不恰當。
「政府若要有效減少垃圾量,應參考外國例子,並從教育開始落實,包括教導垃圾分類以及與非政府組織合作。」
「我們贊同的確有需要減少垃圾量,但不是用這種方式,這對業者以及民眾帶來很大的負擔。」
林朝雁說,她將致函固體廢料管理機構(SWCorp)反映此問題,以重新檢討相關條例,並需要擬定更完善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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