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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位虎媽因為不滿15歲的女兒和他人有性行為,揮刀刺傷女兒的大腿,被判坐牢14個月。
(圖:來源自網絡)
據新加坡警方公布的調查情況——
一天凌晨,虎媽在家喝酒後,對二女兒破口大罵,還用一把刀刺傷女兒的大腿。
警方接到投訴後到事發單位進行調查,但虎媽叫受害人躲在廁所里,並向警方宣稱家裡沒有發生糾紛。
警方離開後,虎媽繼續辱罵和用小電扇及受害人的軟式曲棍球棒打她。直到她發現女兒血流不止的時候,才在當天凌晨三點多報警,將女兒送進醫院。
(圖:來源自網絡)
目前,虎媽承認刺傷女兒,並在庭上聲稱,是因為發現女兒和他人有性行為才這麼做。法官在判刑時,勸虎媽在服刑期間修補同女兒的關係和解決酗酒的問題,並希望她刑滿後成為更好的人。
(圖:來源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