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謀殺的兩名被告分別為25歲的莫哈末依茲萬及16歲未成年妻子,兩人被控於去年12月10日,上午8時至12月23日,下午2時之間,在哥打丁宜縣南亞港士門珠墾殖區致死4歲男童洛曼。
上述行為觸犯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並可與相同法令第34(共謀)條文同讀,一旦罪成,唯一刑罰為死刑。
兩名被告聆聽完控狀後,僅表示明白罪行。由於兩名被告皆沒有代表律師,解剖報告尚未出爐,承審推事努拉西達諭令,案件展延至2月22日過堂。
上述案件的主控官皆為哈雅頓維爾達副檢察司。
男童同父異母姐姐努魯娜塔莎(20歲)被控去年11月至12月,上午10時至晚上10時期間,作為負責照顧受害者洛曼的人士,在峇株縣新加蘭甘榜斯里班台路虐待並致傷受害者洛曼。
上述行為牴觸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一旦罪成,可被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監禁最多20年,或兩者兼施。
被告努魯娜塔莎的代表律師為陳松元。被告聆聽控狀後表示不認罪,她的保釋申請將於1月12日由峇株巴轄法庭法官聆審後決定。
承審此案的推事努拉西達諭令,案件展延至1月26日過堂。
上述虐童案是本月23日,傍晚6時45分,在峇株巴轄新加蘭一帶民宅中被揭發。
4歲巫裔男童洛曼被發現疑遭虐待傷重昏倒,被送往醫院救治,卻在加護病房治療數天後,本月26日下午在醫院逝世。
警方隨後在峇株巴轄新加蘭一帶的民宅,逮捕5名嫌犯,當中包括男童20歲同父異母的姐姐,其他4人則為姐姐的友人。
柔州總警長拿督卡瑪魯扎曼昨日透露,3名涉案嫌犯將被帶往峇株巴轄提控,包括男童的同父異母姐姐,另外兩名嫌犯則成為警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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