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ckhouse喜劇俱樂部創辦人入稟法庭 挑戰終生吊銷執照決定

2023-01-05

(吉隆坡5日訊)捲入脫口秀侮辱宗教風波的Crackhouse喜劇俱樂部的2名創辦人近日向法庭入稟民事訴訟,挑戰吉隆坡市政局終生禁止他們在吉隆坡申請娛樂執照的決定。

2名Crackhouse喜劇俱樂部創辦人里扎及山卡的表律師哈爾沙安扎瑪尼在接受《馬新社》訪問時,證實此事,並指吉隆坡法庭將在1月26日審理有關司法審核的准令申請,一旦獲准令將安排日期聆聽雙方口頭陳詞。

里扎及山卡是在去年11月24日在吉隆坡高庭申請司法審核准令,並將吉隆坡市政局、吉隆坡市長拿督斯里瑪哈迪仄亞、時任聯邦直轄區副部長拿督斯里加拉魯丁、聯邦直轄區及政府列為答辯人。

根據宣誓書,訴狀在去年11月30日已交給這5個答辯人。

他們是尋求法庭宣判,吉隆坡市政局終身禁止他們無法在吉隆坡申請娛樂執照的決定是不合法及違憲,並尋求法庭宣判取消此禁令,因他們擁有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可在隆市執業。

在宣誓書中,他們稱,加拉魯丁在2022年8月17日發表聲明,告知吉隆坡市政局已於同年7月29日議決吊銷笑屋的營業執照,並從同年7月30日起生效,而作為該喜劇俱樂部擁有人的他們也列入黑名單,永遠不得在吉隆坡申請營業執照,就算改用其它名稱及公司,也不能在吉隆坡註冊任何生意,嚴重影響了他們作為這所喜劇俱樂部持有人及企業家的地位與利益。

里扎及山卡也表示,他們從未收到吉隆坡市政局發出的任何官方通知或信函。

Crackhouse喜劇俱樂部女表演者茜蒂努菈米拉在去年6月4日因呈獻引起穆斯林之間不和諧的表演,從而在刑事法典第298A條文(挑起宗教間敵意罪名)下被提控上吉隆坡地庭。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監禁最高5年。

Crack House俱樂部聯合創辦人里扎在去年因發布涉及宗教和種族敏感問題的言論在地庭被控三項罪名,惟他否認有罪。

他的3項控狀被指牴觸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33(3)條文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入獄最高1年,或兩者兼施,以及若在定罪後繼續犯罪,則每日罰款1000令吉。

3項控狀指他在2022年7月4至6日之間,通過面子書帳號「Rizal van Geyze」、IG「rizalvangeyzel」及抖音國際版的「rizalvangeyzel」發表意圖傷害他人感受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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